四财采购〔2021〕296号
吉林省红圣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你公司递交的对“四平市第四人民医院购置电子胃镜内窥镜及清洗设备项目(0733-2141JLHW0047)”的投诉,本局已告知采购人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重新修改参数。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投诉函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审查结果告知如下:
由于采购人没有修改你公司投诉的“*具有双焦点功能”参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取消我局下发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20210602]-0054号采购项目。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四平市人民政府或吉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平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