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四平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本次监督检查重点是对你单位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
四、考核方法
检查工作组对被考核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检查指标体系初步掌握采购项目的操作执行情况,编制工作底稿。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在你单位2019年代理的87项目中抽取25%,即22个项目。在检查的22各项目中共性存在 ,1、没有录音录像资料(财政部令87号39条、财库[2018]2号14条);
2、没有合同公示(采购实施条例第50条、财库[2015]135号第二部分)。
六、考核结果
责令你中心立即整改,在以后代理的采购项目时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四平市财政局
2020 年 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