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领导机构。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主任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管等。
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主任:刘建宁 0434-3651008
设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根据国家、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定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规则和管理制度,建立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诚信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行业自律体系建设;代市政府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流程管理制度;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投诉;负责市政府公共资源评标评审综合专家库、交易现场监督员队伍管理;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化建设;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行使行政综合管理等。
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挂市政府采购中心)
主任:郑宪富 0434-3268210
隶属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核定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机关党支部、网络技术科、内控管理科、采购文件编审科、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科、工程项目交易科(建设、水利、交通、机械)、土地和产权交易科。
主要职责: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及矿产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等服务;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按照规定发布场内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咨询、鉴证等服务,以及负责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使用和维护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工作,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指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