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县城主要街路慢行系统
改造及新建明珠桥、乌苏南桥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TZB(S)201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县城主要街路慢行系统改造及新建明珠桥、乌苏南桥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18】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伊通镇内
2.2项目工程概况:道路工程:彩色慢行系统33468平方米;交通标线:标线4374.44平方米;桥梁工程:明珠桥768平方米,乌苏南街1267.2平方米;栏杆工程:70cm高护栏7737m;30cm高护栏8611m。
2.3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设计合同后7日内完成
2.4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工程概况设计,含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
2.5招标控制价:9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近三年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设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北行300米道西)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设计专业人员证书(市政相关专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南侧)。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伊通镇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北侧
邮编:103700
联系人: 候辉
电话:13354347088
招标代理机构: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北行300米道西
邮编:130700
联系人: 马云飞
电话:15590692220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