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城区垃圾处理项目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80313- FW02-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城区垃圾处理项目已由四发改审批字【2018】2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0%;企业自筹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工程测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四平市城区垃圾处理项目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2.2工程概况:总占地面积1256772平方米
2.3建设地点:四平市境内 ;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5招标范围:四平市城区垃圾处理项目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勘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丙级(含丙级)及以上企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03月20日至 2018 年03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四平市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另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截图;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4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四平市政务大厅A区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廉经纬
电 话:1864481188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悦
电 话:0434-5188025
监督部门:四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