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城区内街道两侧硬覆盖、路灯、
智能监控工程建设项目(补充台阶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YTZB(J)2018-03
一.招标条件
伊通满族自治县基础设施城区内街道两侧硬覆盖、路灯、智能监控工程建设项目(补充台阶部分)依据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伊发改字[2017]1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乌苏大街、公园街、伊通大街、人民大街、永宁东路、福安街共六条街道两侧台阶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伊通镇内
2.3 施工工期:2018年05月01—2018年07月1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及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
3.2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周期内应无其他施工任务,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施工企业应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承包商,一律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04月03日至2018年04月10日16时30分止(法定假日除外);
4.2 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04月03日至2018年04月10日 (法定假日除外)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23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www.ggzy.gov.cn/)。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伊通镇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北侧 邮编:130700
联系人: 候辉
电话:13354347088
招标代理机构: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北行300米道西 邮编:130700
联系人:马云飞
电话:15590692220
2018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