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180415-GC02-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梨树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已由梨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梨发改投资[2017]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梨树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70%、企业自筹3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梨树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梨树县梨树镇
2.3建设规模:新建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800㎡
2.4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建设工期:2018年5月20日至2018年10月30日
2.7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2015-2017)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在四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16:30止(公休及法定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梨树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开标现场提交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银行没有业务范围不能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贰仟捌佰元整¥5.28万元;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gzy.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梨树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地 址: 梨树县梨树镇
联系人:于成龙
电 话:1520443222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吕佳
电 话:0434-5188025
电子邮件: 924889882@qq.com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四平中央东路支行
账 号: 0804220209001099886
招投标监管部门:梨树县基本建设招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