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SPTP220000000112001001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辽市公安局基层乡镇公安派出所建设项目 已由 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双发改审批[2017]161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双辽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双辽市公安局。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性质:新建。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双辽市 ;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相关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相关资质,有类似工程经验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 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4.1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注册、2018年5月23日到2018年5月27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取消其在1至2年内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8点30分(法定节假日不休息);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双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辽市公安局
地址:双辽市公安局
邮编: 1364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4347306126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双辽市宏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双辽市宏正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 136400
联系人: 李艳秋
电话: 0434-7232902 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双辽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