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YTZB(KS)2018-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已获得伊发改字【2018】6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包括大孤山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小孤山镇、伊丹镇、靠山镇、马鞍山镇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工程及各乡镇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工程。
勘察:建设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2 工程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伊丹镇、靠山镇、大孤山镇、马鞍山镇、小孤山镇规划地块内。
2.3 勘察、设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等相关设计质量合格标准及相关的勘察、设计验收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
投标单位须拟派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资格;勘察负责人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7〕1号文件)。
3.6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承包商,一律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06月04日至2018年06月08日16时30分止(法定假日除外);
4.2 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06月04日至2018年06月08日(法定假日除外)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2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www.ggzy.gov.cn/)。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伊通镇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北侧 邮编:130700
联系人: 王 炜
电话:13894496999
招标代理机构: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北行300米道西 邮编:130700
联系人:马云飞
电话:15590692220
2018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