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PTP220000000204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伊发改字【2018】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道路名称:滨河路:(将军路一胡同—永宁东路);
2.2监理控制价:5万元;
2.2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工程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内;
2.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监理周期: 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监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负责安全管理的监理人员资质和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8〕12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注册、2018年7月23日到2018年7月30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15日13时30分,地点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务大厅4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银行没有业务范围不能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整;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zb.jljsw.gov.cn/)、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邮 编:130700
联 系 人:赵云霞
电 话:0434-4231236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懋天地写字间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马工
电 话: 0431-81755988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开户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红旗街支行;
帐 号:2205 0145 0200 0000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