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HC-JLZB-2018-55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廉租房TDP-06地块安防照明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3】5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四平市廉租房TDP-06地块安防照明工程;
2.2工程地点:四平市铁东区烟厂路;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详见清单。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9月12日,计划竣工时间2018年10月12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2.7计划投资额73.2145万元。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入吉企业须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公布后方可投标(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到2018年8月21日16时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北京时间)2018年09月0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四平宾馆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开标现场提交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保函原件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中转出,如果因投标人开户银行没有业务范围不能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保函方式提交,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保函需银行或省住建厅认定的担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壹万肆仟元人民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地 址:四平市铁东区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30434903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人: 罗经理
电话: 13514460718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四道街支行
账户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
账号: 157219201675
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