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公主岭市大岭镇中心小学校教学楼、教学综合楼、食堂及附属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0180815-GC02-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大岭镇中心小学校教学楼、教学综合楼、食堂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审批字[2018]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主岭市大岭镇中心小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标段:公主岭市大岭镇中心小学校教学楼、教学综合楼、食堂及附属工程项目施工;
二标段:公主岭市大岭镇中心小学校教学楼、教学综合楼、食堂及附属工程项目-电采暖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公主岭市大岭镇
2.3建设规模:新建3栋建筑物,教学楼幼儿园建筑面积4177.2800㎡,高度12.2米,层数为3层;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652.71㎡,高度14.95米,层数为4层;食堂建筑面积为1831.1㎡,高度8.55米,层数为2层。
2.4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6计划工期:2018年9月15日至2019年12月30日;
2.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2.8工程总投资:一标段约为1683.3959万元
二标段约为164.903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对中标单位要求“兼投不可兼中”。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注册,于2018年8月20日到2018年8月24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9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公主岭市第一开标室(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为33.6万元、二标段人民币为3.2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大岭镇中心小学校
地 址: 公主岭市大岭镇
联系人:叶晓辉
电 话:0434-678108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吕佳
电 话:0434-5188025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四平中央东路支行
账 号: 0804220209001099886
招投标监管部门:公主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