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FZ201815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辽市南湖生态管建设项目已由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审批[2018]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双辽市兴城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代理公司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双辽市南湖生态管建设项目高分子生态塑钢板桩采购
2.2供货地点:双辽市兴城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2.3采购内容:高强度塑钢组合板桩等,详见清单;
2.4交货日期:2018年10月20日到2018年11月31日;
2.5最高投标限价:3400043元;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项目的组织;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报名时间:2018年9月18日到2018年9月25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四平宾馆四楼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广场西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辽市兴城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双辽市
联系人:王阳阳
联系电话:15204458511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6室
联 系 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431-82682345
监督部门:双辽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4-7667227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