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体育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203231806089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体育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18】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体育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体育馆现址。
2.3 项目总投资: 15029242.00元。
2.4 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11月10日至2019年2月7日。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3.2 .1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派出项目经理2人,分别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
3.2.3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的建筑企业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该条件。)
3.5 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为外省企业时,均需满足该条件。)
3.6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该条件。)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同时具备两项资质要求的企业无需组成联合体投标;
3.7.2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
联合体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按照建筑工程专业进行配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按照机电工程专业进行配备;
3.7.3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
3.7.4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3.7.5所有投标文件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7.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3.7.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2 日(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该条件。)
5.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额:叁拾万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伊通县公共资源开评标室(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党校四楼开评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 址:伊通镇中华西路155号
邮 编:1307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84446991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
邮 编:150020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17745115383
电子邮件:772687768@qq.com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远东支行
账 号:1288112113438856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