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四平市公益生态公墓建设项目普通墓区一期
招标编号:20181029-GC02-G
一.招标条件
四平市公益生态公墓建设项目已由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发改审批字﹝2018﹞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四平市殡仪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四平市公益生态公墓建设项目普通墓区一期;
2.2工程地点:四平市新开区十家堡镇东南7公里与上三台水库东北3公里交汇处;
2.3招标范围:四平市公益生态公墓建设项目普通墓区一期(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11月26日,计划竣工时间2018年12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2.6计划投资额:403.305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8〕12文件)方可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到2018年10月31日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北京时间)2018年11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四平市铁西区四平宾馆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开标现场提交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保函原件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或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中转出,如果因投标人开户银行没有业务范围不能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保函方式提交,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保函需银行或省住建厅认定的担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投标保证金:80000元人民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殡仪馆
联系人:张勇
电 话 :0434-358401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法
电 话:0434-5188025
开户银行账号:0804220209001099886
开户行名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四平中央东路支行
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4-322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