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PTP22000000035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批)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18]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批)天源热力南地块设计
2.2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3079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0187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4 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天源热力南地块。
2.5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预算:84.224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需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注册,于2018年11月29日到2018年12月4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开标室(伊通满族自治县党校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以开标现场提交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保函原件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中转出,如果因投标人开户银行没有业务范围不能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保函方式提交,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保函需银行或省住建厅认定的担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库仑大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处宝捷集团三楼
联系人:彭少波
电 话:0434-42312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孙 莹
电 话:0434-653065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主岭支行
账户名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主岭分公司
帐 号:22001626238059559999
招标监管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电 话:0434-4248066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