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DXMGL-2019-003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体育馆增设空调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19】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地方财政及省市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族体育馆增设空调项目
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建设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库仑大路东段北侧。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00.3478万元。
5、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6、计划工期: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5月25日,共计45个日历日。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年)内具有一项及以上同等规模同类项目业绩。
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5、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为准,如有犯罪记录视为无效投标。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伊通县公共资源开评标室(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党校三楼开评标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伊通镇中华西路155号
邮编:1307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8444699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2号B座214室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施女士
电 话:1384499183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434-4248066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