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FZ20191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收集体系建设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19】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公司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
2.1第一标段项目名称:伊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收集体系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JLFZ2019110-1
建设地点:小孤山镇、三道乡;
招标控制价:885.2931万元。
2.2第二标段项目名称:伊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收集体系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JLFZ2019110-2
建设地点:大孤山镇、伊通镇;
招标控制价:885.293143万元。
2.3第三标段项目名称:伊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收集体系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JLFZ2019110-3
建设地点:西苇镇、营城子镇、河源镇、三道乡;
招标控制价:911.853842万元。
2.4第四标段项目名称:伊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收集体系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JLFZ2019110-4
建设地点:靠山镇、黄领子镇、莫里青乡;
招标控制价:858.735816万元。
2.5第五标段项目名称:伊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收集体系建设项目第五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JLFZ2019110-5
建设地点:景台镇、马鞍镇、新兴乡;
招标控制价:894.146223万元。
2.6第六标段项目名称:伊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收集体系建设项目第六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JLFZ2019110-6
建设地点:伊丹镇、新兴乡、二道镇;
招标控制价:876.4434万元。
2.7工程规模:本项目在187个村范围内合理布局,新建45㎡的粪污收集点600个。
2.8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10 计划工期:2019年8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1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至第六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内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无需提供业绩证明);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7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8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原件;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1 执行关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免费),于2019年07月26日到2019年8月1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15日09时,地点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开标室(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党校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70000元人民币;二标段:170000元人民币;三标段:180000元人民币;四标段:170000元人民币;五标段:178000元人民币;六标段:175000元人民币。以开标现场提交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保函原件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中转出,如果因投标人开户银行没有业务范围不能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保函方式提交,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保函需银行或吉林省住建厅认定的担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大路1222号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434-4223190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408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5943494443
招投标监督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电话:0434-424806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4248066
地址:伊通县库仑大路行政执法大队四楼
邮编:13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