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JJC-JL19-1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18】81号文件和伊发改字【2019】33号文件批准招标,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与检测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2.2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和三道乡两个乡镇区域。
2.3检测期限:合同签订后二年。
2.4检测范围:包括景台镇和三道乡两个乡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原材料见证取样,市政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等。具体检测项目和抽样内容见检测内容。
2.5费用限价:检测费用最高限价80万元。
2.6检测目标:优质、真实、精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类检测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建设节能检测资质。近三年(指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具有一项及以上建设工程检测业绩,具有近一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检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报名时间:2019年08月26日到2019年08月30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开标室(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党校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 投标保证金:15000元人民币。以开标现场提交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保函原件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中转出,如果因投标人开户银行没有业务范围不能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保函方式提交,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保函需银行或吉林省住建厅认定的担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 )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消防队西侧办公楼
联 系 人:王烨达
电 话:18644837711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理工科技大厦B座1203
联系人:何雷
电 话:18186899927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号:
户名: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阜外支行
账 号:110060239018170050469
银行交换号:239
银行号:301100000082
招投标监督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 话:0434-424806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 话:0434-4248066
邮 箱:ytzjjzb@163.com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