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孤家子镇建设大街(长春路-北京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已由梨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梨发改投资【2019】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孤家子镇建设大街(长春路-北京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孤家子镇建设大街(长春路-北京路);
2.3建设规模:孤家子镇建设大街(长春路-北京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全过程;
2.4招标范围:孤家子镇建设大街(长春路-北京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46.9万元;
2.7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8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师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
3.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缴费期限必须包括2019年7月—2019年12月),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为准,如有犯罪记录视为无效投标;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授权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报名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下载,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9:30时,地点为吉平宾馆一楼第1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南湖公园对面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函需银行或吉林省住建厅认定的担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疫情防控方面要求
6.1、根据梨树县基本建设招投标办公室、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疫情期间的要求,除黑龙江、湖北两省和吉林市地区及截止投标日期止其它省份高、中风险地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高、中风险地区外,平台不再接收邮寄投标;进入平台场地的所有人员,平台测量个人体温,扫吉祥码,提示正常可以进入,平台其他工作恢复疫情前正常程序。
6.2、邮寄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邮寄地址: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转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人:赵岩;联系电话:18904411156,接收邮寄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6日,开标当天不接收邮寄投标文件,如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未按规定时间接收到,邮寄过程中破损等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拒绝到付邮件。
6.3、邮寄前须提前通过电话联系收件人以便做好接收投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可见投标人公章)各角度照相(用于与开标拆封前状态对比,确保投标文件从寄出到开标现场拆封前未被改动),并将包裹照片、快递单及单号以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526880076@qq.com)。
6.4、疫情期间,所有邮寄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原件,直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并承诺其真实有效。
6.5、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开标现场参加“腾讯会议”,授权代理人请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APP,详细内容开标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进行沟通给予配合。
6.6、因疫情特殊时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
联系人:尹长庆
电 话:0434-5851905
8.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与大连路交汇凯利中心13楼1308室
联系人:赵岩
电 话:0431-80534709
电子邮件: 526880076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大马路支行
账 号: 22050131110000000228
8.3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梨树县基本建设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4-5269013
8.4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8.5四平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3229255
地址: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楼
邮编:136000
8.6梨树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5269013 邮箱:Lsxzjjshb@126.com
地址:梨树县韩州大路(南段)2号(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编:13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