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XZTB-GC-2020-1016
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伊通公园-库伦大路)项目已由伊发改字【2018】78号文件、伊发改发【2020】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例100%,已落实。目前已具备工程建设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伊通公园-库伦大路)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计划工期:2021年4月28日-2021年12月31日
4、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
5、招标控制价:2509.4319万元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7、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方查询式,否则投标无效。
三、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自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2日到2020年10月28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四平市铁西区吉平宾馆一楼第一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四平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主,纸质投标文件为辅。(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完全相符)
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http://ggzy.siping.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4-3211113、3211119。
五、疫情防控方面要求
1、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须邮寄投标,确保开标前邮到,邮寄相关事宜联系项目负责人,非中、高风险地区不接受邮寄投标。
2、邮寄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邮寄地址: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转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接收人:李萌,联系电话:18686666615,接收邮寄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2日,开标当天不接收邮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接收到文件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24小时监控的封存场地直至开标,若邮寄过程出现延迟,丢失以及文件包装破损未能达到投标文件密封效果等因素造成废标或未能参加项目投标责任由邮寄方全部承担。(注:拒绝到付邮件,收件人接收文件时全程录像)。业主单位、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3、邮寄前须提前通过电话联系收件人以便做好接收投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可见投标人公章)各角度照相(用于与开标拆封前状态对比,确保投标文件从寄出到开标现场拆封前未被改动),并将包裹照片、快递单及单号以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hzx18686666615@sina.com)。
4、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前应采取必要措施,对投标文件进行消毒处理。
5、关于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件,疫情期间,所有邮寄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原件,直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并承诺其真实有效。
6、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开标现场参加“腾讯会议”,授权代理人请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APP,详细内容开标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进行沟通给予配合。
7、因疫情特殊时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5万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函需银行或吉林省住建厅认定的担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库仑大路西侧行政执法局四楼
联系人:薛主任
电话:0434-423509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萌
电 话:18686666615
邮编:130000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账户名称: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生态广场支行
账号:52660188000051547
监督管理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434-424806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四平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3229255 地址: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楼
邮箱:278869886@qq.com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4248066 邮箱:ytzjjzb@163.com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消防队西侧办公楼四楼
邮编:13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