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门屯河以北回迁小区建设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18〕1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棚改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2.1第一标段项目名称: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门屯河以北回迁小区建设项目(C座、D座、E座)
项目编号:JLTXY-2020-134-1
最高投标限价:4061.9346万元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计划工期: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工期456日历天。
2.2第二标段项目名称: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18年门屯河以北回迁小区建设项目(C座、D座、E座)监理
项目编号:JLTXY-2020-134-2
最高投标限价:42.17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及相关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间的全过程监理等;
质量要求:施工监理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2.3招标规模:C座建筑面积7715.18㎡(17F)、D座建筑面积2491.93㎡(3F)、E座建筑面积7715.18㎡(17F);
2.4建设地点:乌苏大街西侧,滨河路南侧,门屯河北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应满足项目需求;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派出的项目总监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8】12号文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下载,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下载和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两处均点击下载文件,以免在开标揭晓报名名单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若因未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而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9点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四平市吉平宾馆一楼第1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携带CA锁进行解密及电子版U盘(非加密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4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为人民币45万元整;第二标段为人民币0.8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它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或其他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疫情防控方面要求
6.1、截止到开标时间,被确定为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人须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被确定低风险地区的,平台不再接收邮寄投标文件。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尚未完全控制,为避免因人员聚集引起病毒传播,参与现场投标的各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请自行注册“吉祥码”,自带签字笔,全程佩戴好口罩。建议提前到达开标地点,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个人体温检测,如因安检导致的迟到而无法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代理机构、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6.2、邮寄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邮寄地址: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转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收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8243477631,接收邮寄时间为2020年12月27日,开标当天不接收邮寄投标文件,若邮寄过程出现延迟、丢失以及文件包装破损未能达到投标文件密封效果等因素造成未能参加项目投标的责任由邮寄方全部承担。业主单位、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拒绝到付邮件。
6.3、邮寄前须提前通过电话联系收件人以便做好接收投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各角度照相(用于与开标拆封前状态对比,确保投标文件从寄出到开标现场拆封前未被改动),并将包裹照片、快递单及单号以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jltxy66666@163.com)。
6.4、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前应采取必要措施,对投标文件进行消毒处理。
6.5、疫情期间,所有邮寄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原件,直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并承诺其真实有效。
6.6、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开标现场参加“腾讯会议”,授权代理人请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APP,详细内容开标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进行沟通给予配合。
6.7、因疫情特殊时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电子招投标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四平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主,纸质投标文件为辅(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相关事宜参考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关于四平市试运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通知》。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http://ggzy.siping.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4-3211113、3211119.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74445228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243477631
户名: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0710732011015200002178
开户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
招标监管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 话:0434-424806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4248066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大街物流园南侧
邮编:130700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