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LZ2020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高级中学校仿真冰健身馆建设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19】1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高级中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高级中学校仿真冰健身馆建设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3项目预算:1771319元;
2.4项目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高级中学校院内;
2.5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6施工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5日历天。
2.7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或新版电子证书复印件及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
3.2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7〕36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办【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 号文件、吉建管〔2019〕28 号文件、吉建办【2019】82 号文件)。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确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注册、2020年12月25日到2021年1月4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下载,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下载和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两处均点击下载文件,以免在开标揭晓报名名单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若因未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而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四平市吉平宾馆一楼第二开标室。截止投标日期止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被确定低风险地区的,注册吉祥码后,扫码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5.2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尚未完全控制,为避免因人员聚集引起病毒传播,参与现场投标的各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请自带签字笔。建议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地点,工作人员会进行安检及消毒工作,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时间,积极配合有序进行,如因安检导致的迟到而无法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形,业主单位、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5.3中、高风险地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邮寄规则如下:
(1)付费方式:拒绝到付。
(2)文件接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2020年1月16日-2020年1月18日)
(3)邮寄地址: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四平市吉平宾馆)
(4)接收人:魏女士(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343820069。
(5)寄件人只可在邮寄包装上标注投标文件字样,不得标注公司字样。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邮寄风险说明:如未按规定时间接收到文件、邮寄过程中的文件包装破损、丢失等情形造成投标单位未能参加项目投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业主单位、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接收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会对其进行摄像录制接收文件的状态,确保密封完好后,直接保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避免二次搬运造成的遗失和损坏。
5.5 疫情期间,所有邮寄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原件,直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并承诺其真实有效。
5.6 被确定低风险地区的,投标人注册吉祥码后,扫码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文件,因安检消毒工作原因导致迟到,我公司及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开标现场参加“腾讯会议”,授权代理人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并于开标时间准时参与视频开标会议,详细内容开标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进行沟通给予配合。
5.7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三万元。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招标人账户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基本户以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 2、3 联)、银行本票、银行保函,单独提交(均为原件),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同时投标人必须将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装订于投标文件内最后一页。
招标人特别声明: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票据上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未注明的或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
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最后二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取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原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邮寄。
5.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电子招投标:
6.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四平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主,纸质投标文件为辅。(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
6.2 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http://ggzy.siping.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4-3211113、3211119。
7.现场防控措施:①须全程佩戴口罩、携带临时通行证,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②开标期间请自觉间隔落座,保持安全距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满族高级中学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东营子道西
邮 编:130700
联 系 人:马主任
电 话:1550040002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中懋天地8号楼
邮编:130000
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18343820069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 话:0434-4248066
户 名:吉林省龙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大街支行
账 号:071072901101520000566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4248066
邮箱:ytzjjzb@163.com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住建局4楼
邮编:13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