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LST202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20】1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松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JLST2021-001
2.3招标范围: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
2.4招标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25621.47㎡,总建筑面积148800㎡(计容面积202000㎡),其中孵化基地建筑面积15000㎡,员工宿舍(含食堂)建筑面积7500㎡,展示交易中心7500㎡,检验检疫与研发中心建筑面积5200㎡,标准化产房建筑面积84400㎡,库房建筑面积26800㎡,辅助用房1500㎡,门卫室100㎡,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800㎡,绿化面积42000㎡,道路及硬化面积87021.47㎡。
2.5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甲二西路以南、甲四西路以北、长伊城际路以西。
2.6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
2.7设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派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职业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近半年社保证明)等。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0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7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良好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情况。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自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2月24日到2021年3月2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2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四平市铁西区吉平宾馆一楼第二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四平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主,纸质投标文件为辅。(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完全相符)
5.3、其他事宜参考《关于四平市试运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通知》。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http://ggzy.siping.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4-3211113、3211119。
5.4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函需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疫情防控方面要求
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等不特定因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应按国家及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酌情参加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157344775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松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世纪广场A座607
联 系 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5584571237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 话:0434-4248066
开户行: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大街支行
开户行行号:314241014022
账户名称:吉林省松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71076601101520000190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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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标投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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