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XZTB-GC-2021-0425
伊通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四期)项目已由伊发改字【2019】1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自筹,出资比例100%,已落实。目前已具备工程建设条件,现对本项目莫里青乡厂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编号及名称:
五标段项目编号:HZXZTB-GC-2021-0425-05。
五标段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乡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四期)项目-莫里青乡厂区。
2、建设规模:
五标段:莫里青乡厂区: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水量为60m³ /d,新建污水主管道4045m,新建出户污水管道3000m。
3、招标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工程、污水排水管网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计划工期: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10月30日。
5、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莫里青乡厂区。
6、招标控制价:
五标段:2,950,650.00元(暂列金:232,576.00元)。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五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或新版电子证书复印件及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吉建办【2019】8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每个标段不可兼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三、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自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5月11日到2021年5月18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6月3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四平市铁西区吉平宾馆一楼第二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南新华大街1101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四平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主,纸质投标文件为辅。(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完全相符)。
3、其他事宜参考《关于四平市试运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的通知》。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http://ggzy.siping.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4-3211113、3211119。
五、疫情防控方面要求
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等不特定因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应按国家及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酌情参加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五标段50000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函需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库仑大路行政执法大队二楼
联系人:刘君
电话:1336455226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萌
电 话:0431-88936666
邮编:130000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资讯中心2501室
账户名称: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生态广场支行
账号:52660188000051547
监督管理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434-424806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4248066 邮箱:ytzjjzb@163.com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大街北住建局4楼
邮编:13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