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由梨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梨发改城农〔2021〕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梨树县棚膜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项目,
包含棚膜产业一产种植业、二产蔬菜分拣及包装、三产冷链物流、果蔬集散中心及电商产业,具体内容如下:
(1)一产种植业
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168136㎡,建设日光温室及管护用房各88栋及配套设施建设。
(2)二产蔬菜分拣及包装
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10080㎡,其中:蔬菜分拣车间1栋,建筑面积为5040㎡;包装车间1栋,建筑面积为5040㎡及配套设施建设。
(3)三产冷链物流、果蔬集散中心及电商产业
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19218㎡,其中冷藏库1栋,建筑面积为5040㎡;果蔬集散中心1栋,建筑面积为12000㎡;电商物流中心1栋,建筑面积为846㎡;综合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为832㎡;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为500㎡;购置制冷设备18台,电商信息化设备35台/套及配套设施建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整体设计、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评审等相关专项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为24502.51万元。
2.4建设地点:(1)种植区:位于梨树县劲松大街北侧,北方巴厘岛游乐场西侧。
(2)配套区:位于梨树县劲松大街南侧,北方大街北侧。
2.5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完成(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施工计划工期: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标准:
设计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设备标准为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建筑企业。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施工企业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单位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其他人员要求:
3.3.1设计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设计人员2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2施工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3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证书。
3.4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由牵头人办理)。
3.6外省建筑企业须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平台注册人员。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投标人中标后应按吉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规定(关于印发吉林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治欠〔2021〕1号文件要求,及时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简称专用账户)后,方可从事建筑活动。
3.11投标人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下载,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9日到2021年11月 15 日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30日 9 时00分,地点为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1号)。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携带(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手持)(3)保证金原件(4)CA锁到开标现场参加投标。
5.2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不特定因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应按国家及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酌情参加投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梨树县农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平市梨树县霍家店街道建设嘉园2号楼5楼
联系人:杨闯
电话:18643438188
7.2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英雄街海丰委阳光新城小区C30
联 系 人:于佳音
联系电话:0434-2270999
账户名称:吉林省中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华宇城支行
账号:22050110365500000267
开户行行号:105243000171
7.3监督部门:梨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434-5269013
7.4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7.5四平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3227955
邮箱:278869886@qq.com
地址: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楼
邮编:136000
7.6梨树县建筑市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5269013
邮箱:zjjshb@126.com
地址:梨树县梨树镇朝阳大路南段2号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
邮编:13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