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四平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标段)(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PS20250813FJSZ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四平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吉林省四平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四发改审批字〔2025)12号批准建设(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四平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四平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一标段)
2.2建设地点:吉林省四平市市区;
2.3建设规模:项目共改造给水管网总长度31667.01m,其中市政道路给水管线长度14816.81m,小区外网给水管线长度16850.2m,新建电磁流量(测压)计217台,表井59座。新建消火栓及栓井130套、排气井25套、排泥井17套、排泥湿井17套、阀门井 343套、水表井62座、流量计井 49座等配水管网及小区外网附属构筑物。
2.4合同估算价:90707700元
2.5计划工期:2025年09月26日-2027年12月30日,共计825天;
2.6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5〕1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信用评价为D级的建筑业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职消评先选优资格。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8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已在省级、四平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9月16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jl.gov.cn/ggzy/) 和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s://www.ggzy.gov.cn/)。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平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吉林省四平市
邮 编: 136000
联 系 人:张元
电 话:0434-6665002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四平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073010201101530000021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弘建吉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东方广场万豪国际A座1535室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韩女士、范女士、王先生
电 话:13353146626
传 真: /
电子邮件: 3659522899@qq.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方广场支行
账 号:0101071000003164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