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更正通知
我单位于2018年3月12日发布的伊通满族自治县县城主要街路慢行系统改造及新建明珠桥、乌苏南桥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YTZB(S)2018-01),现做出如下更正:
原3.1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更改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道路、桥隧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因此更改将购买招标文件时间顺延至2018年3月21日止,开标时间顺延至2018年4月9日上午9时30分,其余仍执行原公告信息;
本次更改通知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