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基础设施(部分道路及生态健身广场)建设工程-叶赫西路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基础设施(部分道路及生态健身广场)建设工程-叶赫西路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1年3月24日9时30分在四平市吉平宾馆一楼第一开标室公开开标。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基础设施(部分道路及生态健身广场)建设工程-叶赫西路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JLHYHX-2021017-2;
招标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10月30日;
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内, 叶赫西路( 满洲大街-乌苏大街);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1.34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长春市正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9380.00元
企业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项目负责人:张铁
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22004321
综合得分:80.40
企业业绩1:双阳区丙十一路道路排水工程(鹿秀街-乙二路)监理
企业业绩2:辉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
企业业绩3:辉南县辉南镇城区环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1:双阳区丙十一路道路排水工程(鹿秀街-乙二路)监理
项目负责人业绩1:2019年高新区道路新建工程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汇票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5000.00元
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项目负责人:邹希
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43005792
综合得分:68.52
企业业绩: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经开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工程监理
项目负责人业绩: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经开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工程监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担保公司保函
第三中标候选人:长春市宇兴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3760.00元
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项目负责人:崔超
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22003553
综合得分:64.54
企业业绩: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负责人业绩: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汇票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三天,自2021年3月25日至3月30日,在公示期间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公示期如无异议,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434-422040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磊、房笑竹
电 话:0431-85116007
邮编:13000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268号东皇大厦六楼
监督管理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434-4248066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伊通满族自治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4-4248066 邮箱:ytzjjzb@163.com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住建局4楼 邮编:130700
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伊通满族自治县基础设施(部分道路及生态健身广场)建设工程-叶赫西路监理 |
项目编号 |
JLHYHX-2021017-2 |
|||||||
建设单位 |
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地点 |
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内, 叶赫西路( 满洲大街-乌苏大街)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监理 |
建筑面积 |
/ |
投标最高限价 |
213400元 |
|||
开标日期 |
2021年3月24日 |
开标地点 |
四平市吉平宾馆一楼第一开标室 |
|||||||
中标工程范围 |
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长春市正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
199日历天 |
149380.00 |
附件下载 |
||||
第二名 |
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
199日历天 |
145000.00 |
附件下载 |
||||
第三名 |
长春市宇兴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
199日历天 |
153760.00 |
附件下载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评标专家一 |
评标专家二 |
评标专家三 |
评标专家四 |
评标专家五 |
… |
… |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
|||
注册执业资格 |
/ |
/ |
/ |
/ |
/ |
|
|
|||
评审专业 |
市政工程 |
市政工程 |
市政工程 |
市政工程 |
工程造价 |
|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30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0434-422040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磊 |
联系电话 |
0431-85116007 |
|||||
行政监督部门 |
伊通满族自治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杨欧 |
联系电话 |
13844499991 |
续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市正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双阳区丙十一路道路排水工程(鹿秀街-乙二路)监理 |
辉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 |
辉南县辉南镇城区环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2 |
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经开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工程监理 |
/ |
/ |
|||||||
3 |
长春市宇兴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市正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双阳区丙十一路道路排水工程(鹿秀街-乙二路)监理 |
2019年高新区道路新建工程 |
/ |
|||||||
2 |
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长春市旧城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经开区)环卫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工程监理 |
/ |
/ |
|||||||
3 |
长春市宇兴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理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获奖情况 |
|||||||
1 |
长春市正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张铁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22004321 |
|
|||||
2 |
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邹希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43005792 |
|
|||||
3 |
长春市宇兴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崔超 |
高级工程师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22003553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长春市正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银行汇票 |
中国银行 |
长春市 |
0431-84613577 |
||||||
2 |
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担保公司保函 |
吉林省建设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0431-81888166 |
||||||
3 |
长春市宇兴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银行汇票 |
中国银行 |
长春市 |
0431-84687618 |
续表
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所有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长春市正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34.60 |
2 |
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8.80 |
|
3 |
长春市宇兴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9.00 |
|
|
|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及所依据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备注 |
|||
1 |
|
|
|
注: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