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GZL-2018CFMR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主岭市范家屯镇清真寺建设项目已由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吉公开发审字[201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城乡建设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建设单位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910.8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建设地点:公主岭市范家屯镇硅谷大街与西五路交汇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工期23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两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6日16时30分止(法定假日除外);
4.2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6日 (法定假日除外)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公主岭市第一开标室(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城乡建设分局
地址:公主岭市
联系人:李阳
电话:13644344793
招标代理机构:公主岭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
联 系 人:李敬涛
电话:0434-6250100
传真:0434-62501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公主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