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委组织部建设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服务中心项目工程
项目编号:20180326-GC02-G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三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且无在建工程;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外埠企业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1.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价;
二、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
2.1项目名称:四平市委组织部建设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服务中心项目工程
2.2建设地点:吉林省四平市
2.3计划工期: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5月10日
2.4招标范围:四平市委组织部建设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服务中心装修及电器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采购预算:102.2506万元
三、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3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投标单位满足以上条件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四平市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
3.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4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3.5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7报价保证金:人民币0.6万元。提交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的方式缴纳,如果因投标人开户银行没有业务范围不能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闫东
电 话:0434-3624309
1335158833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悦 电 话:0434-518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