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编号:HC-JLZB-2018-388
根据梨树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梨树县公安局Y库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1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1.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2.采购项目预算:无。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从即日起至2018年4月11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下载谈判文件。(注: 补遗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废标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等只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下载完采购文件就视同购买了采购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投标单位的身份下载[网站后台自动记录],否则投标无效)
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5.谈判预备会议:无。
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28日10: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18年4月28日10:00。
8.报价地点及谈判预备会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
9.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6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转入提交的特殊约定和其他具体要求请见谈判文件中保证金条款。
10、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梨树县公安局 地址:梨树县梨树南大路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434-525402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项目联系人:张爽 电话:13943199685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四道街支行
账户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
账号: 157219201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