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颗粒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采购文件编号:SP201804007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228]-0020号文件,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示范推广项目颗粒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投标人须具备肥料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具备近半年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1.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项目内容:有机肥料(颗粒)(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三、采购项目预算:财政资金100万元。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供应商,一律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16时00分止;
4.2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4月4到2018年4月11日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4月25日9时3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8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大路1222号
联系人:史站长电 话:0434-42646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孙莹电 话:0434-653065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主岭支行
账户名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主岭分公司
帐 号:22001626238059559999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