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公主岭市公安消防大队范家屯镇小型消防站站房租赁项目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2018年4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公主岭市公安消防大队范家屯镇小型消防站站房租赁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 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消防大队
2.拟采购项目: 公主岭市公安消防大队范家屯镇小型消防站站房租赁项目
3.采购项目预算:
序号 |
服务名称 |
采购范围 |
采购预算 |
1 |
小型消防站站房租赁 |
小型消防站站房租赁,办公室面积≥300m2,具有两个车库:长*宽*高≥12m*3.2m*4m,水、电、气等配套设备齐全 |
60万元 |
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此项目已于2018年3月7日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第一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只有一家联合体报名(牵头人:公主岭市范家屯建筑有限公司:成员:王艳生)。继而于2018年3月12日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仍只有该家联合体报名。由于消防站站房服务于范家屯镇辖区,导致站房租赁地区只限于范家屯镇辖区内。经在全镇实际查看及走访查找后,得出结论:辖区内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站房的总体面积和车库数量及空间的只有该家联合体。
5.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公主岭市范家屯建筑有限公司:成员:王艳生
地址:范家屯镇胜利大街广场南侧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因消防工作的需要,小型消防站站房必须位于范家屯镇辖区内,且地理环境及场地都要适应工作需要,从节省救援时间,便于信息快速传递,快速反应,达到最大程度上将城区居民损失降到最低。但能满足工作需要的租赁房屋在范家屯镇内只有该家供应商。为了工作能尽早实施,保证采购效率,此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1 |
张国凤 |
主任 |
吉林省公安局 |
2 |
陶军辉 |
高工 |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
李华 |
副教授 |
吉林建筑大学 |
8.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4月9日起至2018年4月13日止。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公主岭市
联系人:孙立岩 电 话:0434-626111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万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孙莹 电 话:0434—6530655
财政部门:公主岭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公主岭市岭西街
联系人:姚立峰 电 话:0434-6200358
10.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1.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十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