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购买路灯高空作业车
询价邀请书
询价通知书编号:SP201804030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410]-0046号),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就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购买路灯高空作业车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1.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采购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1.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采购项目概况:采购路灯高空作业车(工程作业车辆)1辆(技术规格、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1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34.2万元。
3.询价通知书的获取时间和方式:从即日起至2018年4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下载[下载完询价通知书就视同购买了,下载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网站后台自动记录),否则响应无效]。
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25日9:3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询价时间:2018年4月25日9:30分。
7.询价地点: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与卫明街交汇处)
8.询价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开启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转账支票(只适用伊通满族自治县内)、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询价保证金,如果因响应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响应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启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9.发布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10.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宾馆迎宾楼5楼
项目联系人: 高明 电话:15004449309
传真: 邮政编码:130700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通满族自治县支行
帐户名称: 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 0804221609000028395
采购人联系人: 王海燕 电话:1384348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