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文件编号:SP201804036-1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408]-0041号,吉林省悦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
1.3投标人需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单位和个人(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1.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项目内容:消防车辆(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三、采购项目预算:财政资金110万元。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1.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供应商,一律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16时00分止;
2.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4月16到2018年4月20日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5月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高飞
电话:0434-45550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悦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07号财富领域大厦三楼311
联系人:宋显云
电话:0431-85305789
户名:吉林省悦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2205010043010955889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汇鑫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