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莫里青乡兴宏村村修水泥路扶贫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JLBW2018-0511(JT)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502]-0064号,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莫里青乡兴宏村村修水泥路扶贫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1. 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1 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2 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施工范围内的企业、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1.3 供应商需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单位和个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1.4 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将被拒绝。
2.采购项目预算:73万元。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
3.1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进行网上注册,于2018年5月21到2018年5月23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投标人自己的身份下载(网站后台自动记录),否则投标无效]
3.2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取消其在1至2年内投标资格。
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5.谈判预备会议:无。
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9日09: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9日09:30。
8.报价地点及谈判预备会议地点: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9.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开启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转账支票(只适用长春市内)、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如果因响应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响应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启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0.发布媒体: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莫里青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董茸晖
联系电话:1884447777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联系人:高继森
电话:13844496266
传 真:0434-4265840
邮 箱: 82362571@qq.com
2018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