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河东大桥下液压升降坝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JLZX2018-099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603]-0093号,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河东大桥下液压升降坝改造工程,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伊通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县级地方自筹资金,目前已具备工程建设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河东大桥下液压升降坝改造工程。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
建设期限:2018年7月15日-2018年08月30日
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
招标控制价:6132174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2016、2017)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2016、2017)(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需提供成立年份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具有2017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2016、201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加投标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2.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2.9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确认
从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6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人民币壹拾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水利局伊通河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刘丽 电话:0434-422004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周雪 电话:0431-89235507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158825729163
转入单位名称: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南湖大路支行营业部
行 号:104241016000
招标监督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