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502]-0064号),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伊通满族自治县莫里青乡基础母牛养殖扶贫项目进行国内采购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1.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5 投标人必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含有牛、马、羊等牲畜的饲养及销售。
2.项目概况:采购基础母牛(能繁)60头
采购项目预算:财政性资金100万元。
3.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响应确认:
从2018年06月29日至2018年07月05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响应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响应”界面点击“响应”按钮,否则响应无效;点击“响应”按钮后,开启时不参与响应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5.预备会议:无。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9日9:3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开启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转账支票(只适用伊通满族自治县内)、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如果因响应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响应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启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9.发布媒体: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莫里青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董茸晖
联系电话:1884447777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宝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金宇大路与芳草街交汇中海凤凰熙岸G5-102室
联系人:高继森
电话:13844496266
传 真:0434-4265840
开户银行: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一汽支行
账 号:0710618041015200008218
2018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