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HYZBGC1825
1.招标条件
四平市公安消防支队独立烟感报警器安装工程招标已由四平市财政局以四财采购[2017]-5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四平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审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施工。
2.2招标范围:四平市公安消防支队独立烟感报警器安装工程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4建设地点:四平市
2.5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华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5445号圣豪汇商10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项目经理的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铂悦酒店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351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万元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jy/ggzyj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四平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 址:四平市铁西区创业路511号
联系人:王童可
电 话:1854344000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临河街5445号
联系人:王雪、陈鹏
联系电话:0431-81009701 15500001819 15043474111
开户银行:建行长春中海支行
账 号:22001310043059966666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