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TXY_2018_F123
1. 招标条件
伊通满族自治县看守所、拘留所10KV配电安装工程采购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X[20180621]-0104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地点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工程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看守所、拘留所10KV配电安装工程采购
建设内容:伊通满族自治县看守所、拘留所10KV配电安装工程采购
最高投标价上限金额:最高投标价上限为 120.07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具有(2018年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至今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如没有2017年,提供2014、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5、2016、2017)内完成的一项类似业绩;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状况良好(盈利)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上述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注册、2018年7月17日到2018年7月23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取消其在1至2年内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15日9时,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3009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4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银行没有业务范围不能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434-45550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15004431313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0710729011015200007398
开户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大街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