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人民政府法律服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主岭市人民政府法律服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C-18681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1.2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3 近三年(2015年至今)至少具备一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类似业绩;
1.4 具有承办法律服务事项的团队和能力,具备执业年限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3人。
1.5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内容:
2.1 服务名称:公主岭市人民政府法律服务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2.2 入围供应商数量:三名
2.3 服务期:三年
2.4 服务地点:公主岭市
免责声明:本项目选取的合格供应商以入围的方式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采购人不对后期代理服务过程中的案件数量作保证,不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是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作保证。
三、采购项目预算: 60万元。
四、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8 月14 日13: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公主岭市中心塔建设银行五楼开标室(原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4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四平市公主岭市
联系人:王文博
电话:15004400016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
联系人:王建 、周映乔
电话:0431-81852896
邮编:130000
传真:0431-81852896
电子信箱:2232574732@qq.com
行号:711251
帐号:71125101826000053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