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谈判文件编号:HC-JLZB-2018-371
根据四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四平市公安局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1.2 投标人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个体经营户,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1.3 投标供应商必须能开具正规税务发票;
1.4 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有修车经历(以经营许可证为准);
1.5 无经营不良记录;
1.6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1.8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出具检察院开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9 售后诚信承诺。
2.项目内容:第一包:车辆维修及保养,第二包:车辆轮胎更换及补胎。
3.采购项目预算:无。
4.供应商注册、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响应确认
从即日起至2018年07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谈判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响应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响应”界面点击“响应”按钮,否则响应无效;点击“响应”按钮后,开启时不参与响应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6.谈判预备会议:无。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6日10:00时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谈判时间:2018年08月06日10:00时 。
9.谈判地点及谈判预备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8楼开标室。
10.谈判保证金:人民币0.9万元。开启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转账支票(只适用四平市内)、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如果因响应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响应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启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1.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12.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
项目联系人:张爽 电话:13943199685
传真: 0431-81168929 邮政编码:130000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四道街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241016528
账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
账号:157219201675
采购人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0434-313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