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购置城市管理执法车辆
招标公告
采购文件编号:SP201807075
根据公主岭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公主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购置城市管理执法车辆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1.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1.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1.4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1.5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CCC”认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内容:执法车辆12台(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三、采购项目预算: 财政资金75.9996万元
四、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从即日起至2018年8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 9 月 6 日13: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公主岭市中心塔公主大街建设银行五楼(原政务大厅)。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从基本户转出保证金,需备注项目名称,不得超过25个字。)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主岭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公主岭市公主东大街206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567200909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通钢路与京哈102国道交汇 西侧500米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1359663530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支行
账户名称: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账户:220501320100098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