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编号:BT2018-0820-1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730]-0129号,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采购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大路电警、信号灯设备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项目的组织;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招标项目的合法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1.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二、项目内容:电警、信号灯等设备,具体项目内容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三、采购项目预算:财政资金724万元。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注册、2018年8月20日到2018年8月24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取消其在1至2年内投标资格。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09月11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3009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10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5044440012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临河交汇中海国际广场B座3A
联 系 人:刘博楠
电 话:15714307798 13504424904
账 户:黑龙江省北通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 户 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嘉支行
账 号:0710431011015200024877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