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文件编号:SPZFCG-JZXCS2018-009
根据四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四平市市直机关第五食堂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1.2 具备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合格,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8〕12文件)。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工程概况及范围:
2.1 项目内容:为四平市市直机关第五食堂工程项目;范围: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四平市质量监督局一楼。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9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年10月27日,工期45日历日;
3.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财政性资金70.8247万元。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品。
5.供应商注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响应确认:
从即日起至2018年9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响应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响应”界面点击“响应”按钮,否则响应无效;点击“响应”按钮后,开启时不参与响应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18年 9 月 11 日13: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8.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四平市四平宾馆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南迎宾街313号)。
9.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开启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转账支票(只适用四平市内)、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磋商保证金,如果因响应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响应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启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0.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11.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四平市财政局八楼
项目联系人:关健 电话:0434-3651020
传真:0434-3651006 邮政编码:136000
开户行:建行四平金财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243000122
账户名称: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001622336055000306
采购人联系人:闫东 电话:1335158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