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乡镇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购买服务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采购文件编号:0773-1841GNJLFWGK2285/01
根据梨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梨树县乡镇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1.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1.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内容:梨树县乡镇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购买服务项目(详见“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
三、采购项目预算: 财政资金(第一包:18,944,980.00元/年)。
四、供应商注册、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确认:
从即日起至2018年09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 09 月 26 日13: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八、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36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 系 人:林工、任工
联系方式:0431-81150785-8001
采 购 人:梨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吉林省梨树县
联 系 人:齐老师
联系方式:15568523111
收款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春生态大街支行
账 号:158 838 854 429
监督部门:梨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4-5227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