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公安局囚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0906]-0120号,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双辽市公安局囚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1.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1.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证明书、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二、项目内容:
2.1采购内容:囚车一辆(详见“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2.2供货地点:双辽市公安局;
2.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供货完成;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采购项目预算: 财政资金30万元。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 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下载[下载完招标文件就视同购买了,下载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网站后台自动记录),否则响应无效]。
4.2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取消其在1至2年内投标资格。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 10 月 9 日13:3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应在2018年10月5日16:00时前划拨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号上,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逾期未交者做废标处理。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双辽市公安局
地址:双辽市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84349050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系人:田工
电话:0431-88520058
邮编:130000
电子信箱:1064814617@qq.com
行号:308241000194
帐号:43190084241066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春建设街支行
开户名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双辽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4-7223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