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WLZXS201809-0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PPP项目(项目编号:WLZXS201809-052)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PPP项目已由梨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梨发改环资[2018]6、7、9、10、11、28号,[2017]16号,梨发改投资[2018]27、31、33、34、35、36、38、39号,梨发改农经[2018]9号批准建设,并由梨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梨树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为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PPP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梨树县梨树镇
2.2建设内容: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
2.3建设规模:
(1)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及支流河道治理项目
(2)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及支流河道清淤项目
(3)梨树县圣洁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改扩建工程
(4)梨树县城区污水管网项目
(5)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乡镇污水厂区工程(二期)
(6)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乡镇污水厂区工程(三期)
(7)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乡镇污水厂区工程(四期)
(8)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乡镇污水管网工程(二期)
(9)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乡镇污水管网工程(三期)
(10)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乡镇污水管网工程(四期)
(11)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二期)项目
(12)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三期)项目
(13)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及支流河道治理(城防湿地)项目
(14)梨树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15)梨树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 30 吨污泥建设项目
(16)梨树县辽河流域(含招苏台河流域)治理-乡镇污水处理程(一期)
2.4投资规模:约66890.44万元
2.5合作期限:25年(包含建设期)
2.6付费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7合作模式:DBFOT+TOT+O&M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DBFOT+TOT+O&M运作方式,由中选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2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设定为与项目资本金相同即项目总投资20%,其中:政府出资代表出资20%(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社会资本方出资80%(持有项目公司80%股权)。如需融资建设,项目所需融资资金由社会资本方采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完成。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4.1.2具有的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财务要求
4.2.1申请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少于2亿(提供协议、合同或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或者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总额不低于2亿元;
4.2.2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2015年-2017年,下同)每年均为盈利,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在76%以下,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信誉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4其他要求
4.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4.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4.4.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4.4本次资格预审 允许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前述第4.1.2、4.2.1、4.2.2项联合体成员中有1家满足即可,联合体中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则该成员需满足第4.1.2项要求;
(2)社会资本在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 4 家(含)以下时,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合格申请人在 4 家以上时,可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采购人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 4 家申请人参与竞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从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申请人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供申请人自己的身份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10月18日13时30分。
7.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四平宾馆四楼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广场西侧)。
7.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8.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9.其他说明
9.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竞争的,应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交纳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选(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9.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梨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梨树县梨树镇
邮 编:136500
联 系 人:张礼
电 话:15774421908
10.2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五楼
邮 编:130041
联 系 人:牟慕
电 话:13304348748
账户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银行账号:7350320109000011
开户行号:313241010174
10.3监督部门:梨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4-5227529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