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P20180915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族体育馆长期用电项目中低压配电工程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X[20180809]-0138号批准。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1.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资格。
1.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1.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5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1.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工程概况及范围
1.项目内容:民族体育馆长期用电项目中低压配电工程(项目详细要求及提交成果见谈判文件)
2.采购项目预算:财政性资金70万元。
3.工程建设地点:伊通民族体育馆
4.工程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2018年9月30日起至2018年10月9日16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登录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注册、免费下载谈判文件(必须使用供应商自己的身份下载);响应人必须在距离开标24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响应”界面点击“响应”按钮,否则响应无效;点击“响应”按钮后,开启时不参与响应的,在1至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3.谈判预备会议: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谈判时间:2018年10月16日9时0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谈判地点及谈判预备会议地点:伊通县公共资源开评标室(伊通镇党校四楼)
4.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整;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供应商开户银行没有业务范围不能以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可以改为供应商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六.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iping.gov.cn/)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通满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中华西路
邮编:130700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5981579588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航宇新城57号
邮编:130700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15004431313
保证金收款人全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账 号:0710729011015200007405
开户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大街支行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4-4223147
2018年9月30日